近年,警方科技的落实开展,各级公安都牢牢把握这一机会,以“三基”工作和“三项搭建”为深入点,深入展开公安科技建设,收到了一定的工作实绩。但从工作进步的需求及当下的信息化建设应用现状分析,信息化建设还具有一定短板,尤其是物证管理方面,信息化建设的搭建还正处于空白的阶段。
2018.12.24日黄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上线的贞和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介绍:涉案财物管理是指公安在处理刑事案件和过程中,依法依规以暂扣、冻结、扣留、调取、先行记录留存、采样取证、追缴、收取等方式提取亦或固定的与案件相应的、需用当作物证使用的物件和资料等物件。与此同时伴随着案件的上诉至法院或管辖权的适当转移所包含的所述物件向法院或其他检察院的转交工作,与此同时也包含对部分物件的拍卖、上交及返还处理。公检法部门对于涉案财物的管理包括整个案件的诉讼程序过程,案件结束后法机关按相应的的司法程序完成对涉案财物的处置。
当下对国內于物证的管理水平和能力还十分缺陷,管理水平和能力相对落伍,有些甚至于还停留在几年前的模式上,人工和手工作业还占据主要地位。每年的物证未处理,损坏或者丢失率均保持在很高的地步,因此造成因管理不当而导致一系列违规问题。
使用科技化信息技术加强管理方法的水平,实现物证管理方法的科技化,从而填补工作上的缺陷,增强管理效率是一条必然选择。
创建高效率、实用的物证管理平台是进一步增强物证管理水平和能力的需用是我国持续不断落实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搭建历程的需用。搭建物证管理平台是刑事技术手段搭建的关键构成部分利用创建物证管理平台,把物证管理方法与现场勘察、检测鉴定等其他刑事技术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案件的公平公正审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十分关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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